新政治协商会议为新中国成立确定了哪些大事
发表时间:2021-09-09 返回
新政治协商会议于1946年1月10日至31日在重庆召开。会议由国民党政府主 持召集。出席会议的有国民党代表八名、共产党代表七名、中国民主同盟代表九 名、中国青年党代表五名以及无党派代表九名。共产党代表是周恩来、董必武、 王若飞、叶剑英(后由博古代)、吴玉章、陆定一、邓颖超。会议的中心议题是 关于“政治民主化”和“军队国家化”的问题。会议通过了《政府组织案》《国 民大会案》《和平建国纲领》《军事问题案》《宪法草案》五项协议。上述协议否 定了国民党一党专政及其奉行的内战政策,基本上符合全国人民的和平民主愿 望。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亲密合作、努力斗争的结果,也是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政策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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