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52499名学生参加“阳光分班”



据了解,阳光分班工作,是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择班热”“择师热”等“急难愁盼”问题,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行的一项重大举措。按照《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意见》(呼教发〔2019〕55号),2021年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继续实施阳光分班。阳光分班的结果,将第一时间在呼和浩特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hkszx.cn)上公布,以便于学生和家长查询。同时,开学前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分班结果。我市通过阳光分班,进一步推动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在阳光招生的基础上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对促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招生程序更加科学规范,教育生态持续优化,教育教学水平整体不断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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