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资格】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3月6日开始打印准考证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3年3月11日进行。为了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提示以下内容。
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 (https://www.neea.edu.cn)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6日-3月11日。
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按要求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和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验证外,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提前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请考生务必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良好考试秩序,按照考点要求暂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切记不能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否则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全部成绩。
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替考等行为的,将依规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刑法修正案(九)》,凡涉嫌违法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2022-01-23
刘晨霞:充分发挥党员在教育培训机构的模范带头作用
“我们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月22日,内...
-
2021-10-24
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布
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
2021-12-01
教育部部署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提出20条攻坚清单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经过3—5年的努力,在各省(区、市)创建一批率先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县(市、区)。《通知》还提出了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4项...
关于我们


总部电话:
0471-4816262
总部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39号
预约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