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发文,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
按照中央宣传部文娱领域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企业不得选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等要求。
近年来,文娱行业在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明星广告代言“翻车”事件频发,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污染社会风气,亟待切实整治。《指导意见》站在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综合运用市场竞争、行业管理、监管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构建起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新的制度支撑。
《指导意见》提出,要严格遵守禁止性规定。企业不得选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及直播营销管理相关规定对广告代言人年龄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事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从事其他教育、培训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专业人士或者受益人开展广告代言活动。从事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专业人士从事广告代言活动。
《指导意见》明确,要依法诚信代言。明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依法、依规、诚信开展广告代言活动。不得为法律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含禁止提供的服务)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为无证经营的市场主体或者其他应取得审批资质但未经审批的企业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烟草及烟草制品(含电子烟)、校外培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广告代言等。
来源 | 据市说新语微信号
-
2022-06-26
《语墩墩》第八期:“党的生日”
6月26日18:40,《语墩墩》第八期节目正式和观众见面。《语墩墩》是内蒙古小伦敦教育和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少儿节目制作传播中心联合打造的一档大型少年儿童语言类节目。《语墩墩》第八期主题为“党的生...
-
2022-01-21
【聚焦禁燃烟花爆竹】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生发出倡议
春节即将到来,又快到同学们穿新衣、戴新帽的日子了。在这喜庆的节日里,我们不要忘记保护大气环境的责任,积极响应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在此,我们向全市中小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
2022-05-27
润心育人 助力成长——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暨首届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评选(二)
5月25日是全国心理健康日,为增强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意识,营造全市中小学校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呼和浩特市教育...
关于我们
总部电话:
0471-4816262
总部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39号
预约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