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2〕61号),要求各盟市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科学编制招生计划,落实“属地招生”“公民同招”,合理统筹学位资源,严格执行分招政策,保障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升学,规范各类实验班、国际班、特长班等招生行为,严格落实“十个严禁”,规范学籍、考籍管理,同时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督查督导,强化对违规招生行为的责任追究,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统一部署安排,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近日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强调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纪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严肃性,同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把握舆论宣传主动权,广泛宣传招生录取政策,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和掌握高中阶段招生各项要求。高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工作要严格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做到学籍信息互通、统一管理,杜绝人籍分离现象。市教育局将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结果进行核查,严肃处理核查出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并追究有关高中学校负责人责任。
巴彦淖尔市近日发布公告,对普通高中学校学籍注册程序等有关工作进行明确规范,因学校违规注册学籍等行为所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由学校及学生自行承担。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完成后,市教育局将对招生结果进行核查,严肃处理核查出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并追究有关高中学校负责人责任。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发布特别警示通知,要求未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盟市招生,同时要求各地各校严格落实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杜绝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并明确表示对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认可,不会办理相关学生学籍档案转移、调档等业务。因任何变通形式的违规招生行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各普通高中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违规招生;
严禁录取未在属地参加中考的初中学生;
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联合招生或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
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招揽生源;
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和借读生;
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严禁普通高中招收高三复读生,举办补习班;
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来源:内蒙古教育发布
-
2015-11-04
Sam Yip:喜欢教英语的孩子王
“英国兄弟,在我校工作5年,期间成家立业,夫妻二人有共同的教育理想。虽然背井离乡,但因为心中的梦想,为了推动内蒙古教育国际化进程,勇往直前。”内蒙古小伦敦英语学校校长刘晨霞如是评价该校外教Sa...
-
2020-09-26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对学校日常管理有哪些具体要求?
高校要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
-
2023-01-14
向未来,再出发!——小伦敦举行2022年年终座谈会
1月9日至13日,内蒙古小伦敦教育2022年年终座谈会在呼和浩特举行。内蒙古小伦敦教育党支部书记、校长刘晨霞,内蒙古小伦敦教育副校长尚燕云,各战区、职能部门、事业体、新项目管理团队通过线下+线...
关于我们


总部电话:
0471-4816262
总部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39号
预约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