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2〕61号),要求各盟市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科学编制招生计划,落实“属地招生”“公民同招”,合理统筹学位资源,严格执行分招政策,保障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升学,规范各类实验班、国际班、特长班等招生行为,严格落实“十个严禁”,规范学籍、考籍管理,同时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督查督导,强化对违规招生行为的责任追究,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统一部署安排,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近日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强调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纪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严肃性,同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把握舆论宣传主动权,广泛宣传招生录取政策,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和掌握高中阶段招生各项要求。高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工作要严格按照“人籍一致”原则,做到学籍信息互通、统一管理,杜绝人籍分离现象。市教育局将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结果进行核查,严肃处理核查出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并追究有关高中学校负责人责任。
巴彦淖尔市近日发布公告,对普通高中学校学籍注册程序等有关工作进行明确规范,因学校违规注册学籍等行为所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由学校及学生自行承担。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完成后,市教育局将对招生结果进行核查,严肃处理核查出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并追究有关高中学校负责人责任。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发布特别警示通知,要求未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盟市招生,同时要求各地各校严格落实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杜绝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并明确表示对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认可,不会办理相关学生学籍档案转移、调档等业务。因任何变通形式的违规招生行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各普通高中学校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违规招生;
严禁录取未在属地参加中考的初中学生;
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联合招生或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
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招揽生源;
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和借读生;
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严禁普通高中招收高三复读生,举办补习班;
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来源:内蒙古教育发布
-
2021-10-27
新增12例,内蒙古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10例!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公告
2021年10月26日8时至10月27日7时,内蒙古自治区报告无新增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2例(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1例,阿拉善盟额济纳旗11例),治愈出院1例(由首都机场...
-
2022-09-07
【成考】2022年成考报名提前下载并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
2022年我区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9月中旬开始,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报名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凡拟参加2022年成人高考报名的考生和参与报名的工作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前7天之日起,每...
-
2022-03-16
【亲子】孩子沉迷手机,家教“心”主张请收好
手机里的热门游戏、流行网剧、流行歌曲、社交软件等,都容易引起青少年关注,自控能力弱的孩子甚至会沉迷。长时间地使用手机或沉迷游戏等会对青少年健康成长造成不利影响,
关于我们
总部电话:
0471-4816262
总部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39号
预约报名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1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