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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致全区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表时间:2022-07-02 返回

尊敬的家长朋友:

暑期来临,学生溺水事件进入高发期。生命无价,平安是福。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暑假期间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构建全方位防溺水安全管理体系,请您认真履行家长(监护人)责任,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现特致信于您,希望我们能共同为孩子敲响警钟,做到安全知识牢记于心,坚决杜绝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灾难性后果,也会给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任何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孩子带来沉重的伤害。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根本上避免溺水事故。


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

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家长(监护人)要教育孩子做到“六个严禁”(严禁私自下水游泳;严禁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严禁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严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严禁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严禁学生擅自开展施救)。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不可手拉手盲目施救,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切实承担起监护主体责任

家长(监护人)要加强对孩子在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假期间的教育和管理,对孩子的活动去向要随时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不在身边时应及时找回。要经常性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向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能力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7月2日

如何预防溺水?

夏季防溺水必备贴士

一起来看——



“四知”与“六不”

家长应该

去向,

同伴,

归时,

内容。


孩子应该

私自下水游泳;

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擅自下水施救。






远离危险水域

针对不同年龄的孩子,容易发生溺水的地方不同,所以家长暑期一定要盯紧这些“危险水域”。


  • 4岁以下孩子容易发生溺水的地方:水缸、浴盆等。


  • 5-9岁孩子容易发生溺水的地方:水渠、水库、池塘、小溪边等。


  • 10岁以上孩子容易发生溺水的地方:河边、游泳池、海边等。



辨识溺水迹象

孩子在水中有以下迹象时,就要打起十二分警惕了!


⏩ 溺水者的嘴会没入水中,再浮出水面,没时间呼救。


⏩ 溺水者手臂可能前伸,但无法划水向救援者移动。


⏩ 溺水者在水中是直立的,不能踢腿,往往挣扎20—30秒之后沉下去。


⏩ 溺水者眼神呆滞,无法专注或是闭着眼睛,头发可能盖在额头或眼睛上。


⏩ 溺水者可能会头后仰,嘴巴张开,有的孩子头则可能前倾


⏩ 溺水者看起来可能只是抬头在看天空、岸际、泳池边或码头。如果询问无反应、眼神涣散,就需要立刻伸出援手

加强安全教育宣传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让儿童溺水悲剧不再发生!

来源:内蒙古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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