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这10家培训机构共同发起“行业自律公约”

10家培训机构共同发起“行业自律”
8月25日,由内蒙古小伦敦英语学校和内蒙古胜利教育共同主办的《疫情之下培训行业的发展思考》主题论坛,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举行。会上,10家培训机构共同发起《疫情之下培训机构自律公约》。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下各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招生及宣传,维护广大学员的合法权益,增强教育培训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内蒙古小伦敦英语学校、内蒙古胜利教育、新东方呼和浩特学校、呼和浩特树诚培训学校、呼和浩特学大教育、呼和浩特市学益教育、内蒙古好乐教育、乌海市东方教育、呼和浩特市纽斯达培训学校、博恩教育等共同发起《疫情之下培训机构自律公约》,承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依法依规办学,做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疫情之下培训机构自律公约》全文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下各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招生及宣传,维护广大学员的合法权益,增强教育培训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特做如下自律公约:
一、加强党建引领教培
自觉完善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引领党员教职员工带头示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和盟市关于教育培训各项指示精神。
二、依法办学育人为先
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教育培训的相关规定,亮证亮照、依法办学,不超范围经营,不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不夸大宣传,不虚假承诺,不捆绑诱导,不隐瞒欺诈学员及家长。
三、规范用人公平竞争
依法依规聘用教职员工,坚决杜绝聘用无资质教师和“黑外教”,不聘用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培训工作。培训机构之间相互尊重,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严禁互相诋毁互挖员工等,自觉维护行业秩序,按时支付员工工资。
四、安全防控消除隐患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各项方案制度,制定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教职员工在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
五、规范培训严禁超纲
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相关要求,不“超纲超编教学”,不“提前教学”,不“强化应试”,不组织各类违规考试及竞赛,真正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六、依法履约诚信经营
与学员及家长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诚信经营,自觉规范收费、退费行为,向社会公示收费标准、退费办法,拒绝超标准或超范围收费,一次性收费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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