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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出彩 技能强国|全区教育系统热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

发表时间:2022-05-01 返回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于今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26年来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招生考试制度、高等教育体制、产教融合、职业教育保障制度等方面都实现了重大突破。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颁布以来,全区教育系统干部师生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并引起热烈反响,一起来看——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李永义: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颁布以来,对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双高”院校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新法突出十大亮点,体现了制度创新,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新法聚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通过奖励、政策等优惠,鼓励校企深度融合、全面融合,成为保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就现实而言,校企合作确实是高职院校办学遇到的最大瓶颈,新法对该问题的精准聚焦,必将有利于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推动校企合作、深化产教深度融合,成为解决职业院校高质量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肖彦辉: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一脉相承,突出强调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并强调要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让职业教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将围绕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从以下两个方面集中发力:一是深入实施“岗课赛证”综合育人,通过以岗定课、课赛融合、书证融通,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进一步增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自治区服务业发展的适配性、吻合度。二是扎实推进“国家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和“自治区双高计划”建设项目,聚焦落实自治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大会精神,召开对接促进自治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培训交流会,有针对性地深化学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增强促进自治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


包头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文科: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系统构建了新时代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技能型社会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新法的颁布,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确立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明确了从升学、就业还是职业发展,职校学生均将与普校学生一样享有平等机会,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体现了职教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意愿。包头市将深入学习宣传新法,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好并管好职业教育,科学调整包头市职业教育专业布局,推进提质培优,深化校企合作,推进包头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赤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玉海: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加强了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从法律层面强化了职业教育的支持和保障。赤峰市作为国家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试点城市和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我们感到振奋,也倍感责任重大。接下来,我们将立足“五个发展定位”和“六个赤峰”建设,巩固深化赤峰市职业教育“五个统筹”改革,以“双高双优”项目建设为抓手,启动实施全市职业教育铸魂育人、体系建设、产教融合、教学改革、队伍培优、治理能力“六项行动”,加快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东北振兴联盟建设和技能内蒙古建设。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教师 刘杰:

  

作为一名职业院校的青年教师,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也表明了国家在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上所下的决心,让我们相信职业教育“有学头、有盼头、有奔头”。作为职业教育教师,我们将不断提升个人的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为国家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范兴元: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并强调职业教育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新法将极大扭转社会大众对职业教育的认知,赋予职业教育更多内涵,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法的修订,促进职业学校与政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职业教育发展,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多样化人才。


乌兰浩特市职教中心校长 张春利: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上得到了拓展和丰富,既概括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又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既能保障职业教育学生的权益,又将打通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通道,为“人尽其才”提供了有力保障。乌兰浩特市职教中心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推进“三教”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通辽市工业职业学校(通辽技师学院)党委书记 王春光: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指导性,作为一名职教战线的工作者深受鼓舞。新法吸收概括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成果,突出强调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形成“大有可为“之势,必将会形成“大有作为“的社会氛围。完善了职业教育的保障体系,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为职业学校的建设发展解除了后顾之忧。


卓资县职业中学党支部副书记  孟俊青: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突出强调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这既是一种理念突破,更是一种本质回归。职业教育作为一种“跨界教育”,意味着我们要开门办学,向社会开门,向技术开门,向非学历教育开门。要全面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积极探索普职融通之路,努力拓展办学空间,做大做强职业技能培训,不断赋能乡村振兴,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准格尔旗职业高级中学 校长 陈宝生: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的类型与定位,纵向贯通技术技能人才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完整通道,明确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的投入机制,突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导向。提升了家长对于职业教育的信心,提高了学生报考职业学校的积极性。我们将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将准格尔旗职业高级中学早日建设成为全区一流,全国优质的中职学校,为内蒙古职业教育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校长  刘瑞林: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并提出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这为我们办好中职教育提供了根本保证。作为职教工作者,今后我们将在“双优”建设中,用新法中明确提出的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措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用“双优”建设的成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宋立新: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诸如建立服务全民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针对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等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困惑和问题,并给出了明确的实施办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基础,要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做好学生的职业启蒙教育、职业素养教育和基础技能培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满足家长、学生求学、就业、创业的多样化需求,增强职业教育活力,让职校师生有更多的幸福感、成就感和获得感。


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职业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魏毅: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更加科学规范确立了普职分类发展,为职业教育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提供了法律保障。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新法极大提升了职业院校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有助于提升社会大众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


锡林郭勒盟多伦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师 苑雅奇: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这对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已经从事职业教育十年的一线教师,我深知,职业教育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要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和迎接党的二十大为契机,更加坚守教育报国之初心,牢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使命,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来源:内蒙古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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