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会召开
3月31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自治区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会,全面贯彻落实全国2022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会精神,部署安排自治区实施工作。
会议要求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推进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重大意义,用高质量的监测评估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教育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确保监测工作必须的条件保障和安全保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让全社会广泛了解质量监测工作,引导家长、教师、学生和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要进一步强化监测结果应用制度,有效发挥监测诊断、改进、引导功能,充分运用质量监测结果数据,精准施策、实现教育精细化管理,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会上,包头市昆都仑区和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有关同志作交流发言。会议对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进行了重点说明,并对监测操作系统使用进行了培训。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自治区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核心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会;有关盟市、旗县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联络员、核心工作人员及自治区视导员在分会场参会。
来源:内蒙古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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