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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全文!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2022年教育工作要点

发表时间:2022-03-11 返回


       2022年,教育工作怎么干?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2022年教育工作要点》日前发布。具体内容有哪些?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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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如下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教育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全区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以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深入实施“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优化布局、促进公平、补齐短板,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教育领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坚强阵地


       1.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持续下功夫求实效。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内蒙古生动实践”“牢记嘱托 筑梦北疆”等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出台《全区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方案》,全面凝聚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浓厚氛围,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教育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巩固拓展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持续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深入宣讲《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实施重大研究专项,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2.健全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突出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同、沟通联络、督促落实”职责,加强对盟市、旗县党委教育领导机构的政治领导和业务指导,夯实党委教育工作的基层基础。统筹盟市、旗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两支队伍,分类分批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业务素养和服务能力。推进党委教育工作领导机构“3+N”制度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地区联动。紧紧围绕中央关心、师生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3.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健全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院(系)党组织书记政治能力提升、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队伍质量攻坚、大学生党支部书记骨干培养计划等,着力构建高质量高校党建工作体系。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指导各地各校修订完善民办学校章程,推动党建有关要求进章程。深入落实“五化协同、大抓基层”机制,筑牢新时代北疆基层战斗堡垒。深入推进“最强党支部”创建工作,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


       4.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坚持严的主基调,压实管党治校政治责任。健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抓好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一严到底纠治“四风”,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按计划开展巡察工作,完善机关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5.持续强化正面宣传引领。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首要政治任务,突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制作推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等系列主题宣传报道,全景式展现新时代内蒙古教育发展成就。组建宣传员队伍,发挥媒体矩阵作用,深化与中央、自治区主流媒体互动协作,建立横向互动、纵向联通、内外联动的宣传工作机制。权威稳妥做好教育政策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挖掘推广一批教育系统先进人物和模范典型。


       6.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教育系统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继续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选优配强委厅系统处级干部队伍。有序推进干部交流轮岗,积极探索教育系统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机制,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强化管理监督机制,优化考核评价机制,细化关心关爱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7.统筹实施“石榴籽”育人工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推进“强基固本、明德启智、同心共筑、以文化人”四大行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与中小学德育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融合,在学科融入、专题教育、主题实践、校园文化等方面形成丰富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上好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论课。开发建设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主题绘本、青少年辅导读物、名师示范课、教学资源库和教学案例等资源。利用融媒体平台制作“石榴籽小课堂”栏目及微视频、动漫、图文推送、H5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产品。针对大中小学班主任(辅导员)、思政课教师等群体开展专题培训。常态开展“青春使命”“开学第一课”“同上一堂思政课”“牢记嘱托 筑梦北疆”“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技能成才、强国有我”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


       8.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发挥思政课在立德树人中的主渠道作用,落实“大思政课”专项建设行动和时代新人培育工程各项任务,制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实施方案,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学生读本,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课程群建设,编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内蒙古生动实践》教学指导纲要、教学资源库和案例集。办好“大思政课”,建设一批思政课教学实践基地和一体化建设试点。发挥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培训研修基地、思政课教学虚拟仿真中心、思政创新中心等平台作用,推进课程教学、师资培训、育人方式等改革创新,形成一批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健全网络思政体系运行机制。实施高校思政课教师能力提升攻坚计划,“一校一策”配齐建强专职思政课教师,举办教学技能大赛、教学展示和大学习领航计划系列活动,用好“周末理论大讲堂”和内蒙古思政课教学资源平台,定期组织各类示范培训,举办马克思主义理论高端论坛,充分发挥北京大学手拉手对口支援我区高校思政课建设机制,常态化组织跨校集体备课和研讨交流。依托思政课教指委开展听课评教“大练兵”活动。会同党委宣传部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印发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书记)培育计划、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学位专项计划,培养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军人物、学术带头人和青年理论骨干。持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启动实施课程思政示范校建设,构建以创建示范校为引领、以开办大讲堂、举办教学比赛、选树示范项目为抓手的课程思政工作体系,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9.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把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研制《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方案》,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工程、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和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项目。推进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骨干培训计划。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组织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和“送语下乡”活动。编辑出版《中国语言资源集·内蒙古(汉语方言)》。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督导、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情况调查和普通话普及率监测。加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试点工作。落实《国家语委“十四五”科研规划》,建设2-3个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开展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宣传和三类重点人群(农村牧区教师、基层干部、青壮年劳动力)培训。组织开展第25届推普周重点宣传活动。


       10.发挥教材培根铸魂启智增慧作用。全面落实国家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督促指导各地各高校健全教材领导和工作机制。编制全区“十四五”教材建设规划,建立自治区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巩固推行国家统编教材成果,2022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中职一年级)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继续开展国家统编教材教师培训工作。完成教材编修专项工作,确保新编教材2022年秋季投入使用。研制自治区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制定我区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细则。建立健全教材选用征订制度。优化教材目录,继续开展地方课程教材“瘦身”整治,全面规范教材、教辅及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继续开展教材排查工作,规范中职学校教材选用目录管理。建立教材管理信息系统,精准确定教材征订数量,完成“课前到书”任务。推进高校马工程教材“应用尽用”。严格教材审核把关,建强教材专家库队伍,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材编审队伍。


       11.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全面落实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要求,总结体教融合试验市建设经验,探索体美劳县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模式。组织体育教师全员专项技能培训和考评,举办首届全区青少年足球联赛,筹备全区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实施校园足球场地“星空绿茵”计划。持续推进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和健康内蒙古中小学促进专项行动,加大健康学校和急救试点学校建设力度,举办首届学校应急救护交流展示活动,实现学生总体近视率比上年下降0.5到1个百分点。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推进高校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美育示范校、传承基地校、名师工作室评建和支教工作,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系列活动和艺术类教师教学技能培训和展示活动,优化展演云端场景,搭建美育体验实践平台。强化劳动教育师资、课程、教材和实践场所建设,组织实施劳动教育“春雨春苗”计划,组织指导实验区和示范校创建,建立家校社协同共育机制。以涉农高校加强耕读教育为引领,引导全学段各类型学校拓展劳动教育资源。启动并发挥大中小学生劳动素养发展状况监测作用。创新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劳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模式,加快学校食堂供餐进程,优化配餐能力和供餐模式。提升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水平,深化双拥共建工作。实施青少年润心成长培育计划,指导盟市建立心理辅导站,推广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规范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举办“润心”大课堂,编制心理健康督导体系,完善朋辈互助和对口支援机制。


       三、悟透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着力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12.深入推进“双减”工作。继续把“双减”作为“一号工程”、召开工作现场会系统部署,确保巩固成果、健全机制、维护稳定。研制《义务教育阶段基础性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南》《小学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考试管理,促进课堂教学“减负增效”。提升“双减”支撑保障能力,遴选课后服务精品课程资源,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丰富课后服务内容,督促各地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落实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和课后服务补助。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落实政府指导价、预收费资金监管等政策要求,严禁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开展培训,指导各地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落实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的政策要求。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落实分类管理要求,从严抓好审批工作。成立校外培训机构专家委员会,指导各地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定工作。聚焦“营转非”机构规范运营、预收费监管、查处隐形变异等重点任务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发挥好督导作用,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在寒暑假等关键节点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校外培训治理力度不降、强度不减。建设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监管”方式,对线上线下校外教育培训开展常态化、智能化监管。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教育行政部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制度,探索归口执法、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双减”治理能力。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明确三方责任,推动形成全面育人新格局。强化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积极推送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培训行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管并广泛支持校外培训治理的良好氛围,有效缓解学生、家长和老师的教育焦虑。


       13.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启动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各地优化县域普惠性资源布局规划,多渠道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统筹用好中央和自治区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盟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大力推广“安吉游戏”,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遴选自治区级“安吉游戏”及幼小衔接示范区10个左右、试点园120所以上。部署开展幼儿园“小学化”治理回头看和科学保教抽查核查工作,指导全区幼儿园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跟进督办核查问题全面整改。


       14.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综合评估和标准化建设项目,开展自治区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建设监测评估工作平台。指导首批遴选的5个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试点旗县(市、区)先行创建工作。实施第二期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持续改善农村牧区办学条件,扩大城镇学位供给。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坚持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做好随迁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招商引资外来投资者子女入学工作。制定完善支持二孩、三孩义务教育阶段与其在读兄(姐)同校就近入学政策,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建立中小学校共建帮扶机制。修订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坚持融合教育理念,启动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鼓励20万人口以上旗县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一人一案”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动特殊教育向两端延伸发展。积极稳慎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15.促进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研制自治区《“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启动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每所自治区示范校在盟市所在地对口帮扶一所县域高中。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指导旗县区“一校一案”制定本地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研制自治区特色高中评估创建标准及实施方案,开展特色普通高中办学改革试点,推动普通高中由分层办学向分类办学转变。适应新高考改革要求,推进新课程新教材改革,加快补齐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和社会实践教育短板,满足分层选科走班教学需求。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行为。


       16.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水平。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继续实施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公费定向培养师资计划及“特岗计划”,持续实施中小学“银龄计划”,进一步强化乡村教师队伍保障。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识别精准资助水平,分层分类做好学生资助。统筹做好京蒙教育协作及对口支援工作。继续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力开展服务乡村振兴的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做好高校消费帮扶工作,形成全链条支持乡村振兴格局。


       四、紧密结合自治区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加快扩大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服务圈和贡献度


       17.集中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召开全区高校科技创新会议,部署深化落实“科技兴蒙”行动。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建立协同工作机制,调动校地、校企合作积极性,实行竞争立项、定向委托等制度,解决行业企业技术难题。完善优化高校科研平台布局,强化有组织科研攻关,围绕呼包鄂乌协同发展、呼包鄂榆经济区、沿黄经济带等区域优势,推动9个高校集成攻关大平台建设,力争在乳业、稀土新材料等领域产出一批科技成果。建设高校智库,提高咨政建言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推动科研团队揭榜立项,系统梳理企业技术需求,建立高校科研成果库,设立一批“揭榜挂帅”项目,集中力量攻关重大科研难题,推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落地。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实施高校青年科技人才发展计划,培养120名左右重点学科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组建30个左右创新团队,着力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学科群特色发展。研制自治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体系、平台、队伍“四位一体”建设,按领域认定2—3个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质量。


       18.加快提升高等教育人才供给能力。抢抓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新机遇,激发我区高等教育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推动形成同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高等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优化高等学校布局结构。研制我区“双一流”建设实施办法、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十四五”总体方案,完成自治区“一流学科”建设成效评价和动态调整。构建跨学科、跨学校、跨区域的学科群交叉创新团队,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协同攻关,增强紧缺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加快形成学科高峰。支持内蒙古大学“双一流”建设、“部区合建”工作和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建设。推动研究生培养分类发展,加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和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强化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优化布局,支持内蒙古财经大学等4所高校申报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持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等4所高校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持高校围绕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的急需学科和紧缺人才,在能源资源利用、绿色农畜产品、关键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教育等学科领域加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以“双一流”建设、“双万计划”为依托,围绕服务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产业安全、生态安全,紧扣“两个基地”建设,重点布局支持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化工、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集群发展的学科专业。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积极培育和增设新兴、边缘、交叉学科专业,主动布局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养老托育、公共卫生、儿科等民生急需相关学科专业。研制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的意见》具体举措、《关于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改革,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继续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支持高校申报、建设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智慧农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新能源学院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深化学生主体、教师主导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成效督导调研工作。开展新一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试点及师范类认证评估、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工作、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研制《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印发“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成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好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赛区选拔赛,广泛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19.全面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召开全区职业教育大会,以教育部、自治区政府名义联合印发《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内蒙古建设的意见》。研制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举措,提供政策支撑和机制保障。积极推进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发挥高等职业教育主体作用,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基础,深化现代学徒制,推进各学段一体化人才培养。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和“双高双优”计划建设,动态监管建设成果,适时组织对建设成熟项目进行成果认定。继续开展自治区级改革发展示范中职学校、县域标准化中职学校验收工作,以点带面提高职业院校整体办学质量。指导职业院校围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现代装备制造、新型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调整优化专业布局,通过差异化投入、项目式引导、计划数调控等方式提高装备制造大类等紧缺专业类别比重,加强家政、养老、托育等民生紧缺领域人才培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有力支撑。加强校企合作,推进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支持产业学院建设。推进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开展5个左右自治区级示范性职教集团认定,组建“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和“助力东北振兴”2个区域性职业教育联盟。完善以技能大赛为基础的学生竞赛体系和以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班主任业务能力比赛、教师技能大赛为基础的教师竞赛体系,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建。


       20.充分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制定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方案,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推进毕业生在内蒙古就业,重点围绕“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十万大学生留呼工程”,开展盟市和工业园区企业用人需求调研,引导毕业生到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围绕呼和浩特区域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呼包鄂乌人才集聚核心区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高端人才集聚平台建设和和林格尔人才科创中心、察哈尔京蒙人才科创园建设,强化高校毕业生供给。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推动各高职院校书记、校长走访百家企业,促进学生就业实习、校企合作工作落实落细;坚持能就业、就好业和市场需求导向,指导高校科学调整专业设置、招生规模、人才培养方式和方向,完善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促进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完善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促进机制,加强校园就业市场建设,挖掘区内外就业岗位,持续提高招聘会频次和质量,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灵活就业,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推动优化各类政策性岗位招考时间安排。建立健全就业育人支持体系,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强化就业指导服务,实施“宏志助航计划”,重点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持续发挥北疆就业网品牌效应,加大用人单位信息库建设力度,新增用人单位5000家以上,组织好沿黄五省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大赛等活动。组织开展就业先进典型案例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总结宣传系列活动。


       21.积极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协调推动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在职业院校设立社区教育教学试点。推进新时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规范管理。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推进自学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办好全民终身学习周。开展“智慧助老”行动。


       五、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切实完善治理体系增强治理能力


       22.发挥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牵引作用。全面强化配套保障,稳妥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落实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制定印发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推进中考改革。规范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办法,落实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推进专升本考试招生改革平稳落地。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落实“三个清单”,加强改革试点跟踪指导,分批推出典型案例。加大“十不得、一严禁”违规事项监测和整改力度。落实哲学社科领域破除“唯论文”、正确认识高校人才称号等文件,突出创新质量和贡献的评价导向。


       23.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进教育立法调研,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督导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教师法>办法》纳入立法计划。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启动新一轮高校章程修订,启动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工作。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开展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持续办好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和“宪法晨读”活动,推进教师法治教育培训,统筹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推进编制教育行政权责清单,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


       24.强化教育督导作用。印发《自治区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完善约谈问责制度,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树权威”。持续督导基本均衡国家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督促指导盟市按规划推进创建工作。扎实做好盟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继续把“双减”、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等纳入评价重要内容。制定《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实施方案》,做好校(园)长任期摸底调查,遴选部分盟市开展试点。持续深化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督导机构设置,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推进信息化管理。加强监测结果运用,认真组织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25.深化教育交流合作。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通过沪蒙深化教育合作、京蒙教育协作、西北地区“一带一路”教育合作交流协同发展机制、东北三省一区“一带一路”职业教育联盟,稳步拓展教育国际国内合作新领域。利用“一带一路”国际产学研用合作平台,深化国际产学研用合作,推进中外导师合作培养研究生工作。服务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桥头堡,努力打造“留学内蒙古”品牌。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项目培养效益评价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做实做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加强外籍教师管理。与港澳台开展教育合作交流。深化教育厅和呼和浩特市共建工作,支持呼和浩特市打造“宜学之城”,提升首府教育品质。


       六、强化保障体系建设,全力营造和谐稳定教育发展局面


       2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推进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建设专项工作,持续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做好教师节庆祝活动和各类专项表彰评审工作,选树宣传教师典型。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督查,通报师德失范典型案例。深化教师队伍管理改革,研制《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意见》《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全面启动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激发高校办学活力。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盟市制定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长效机制,规范招聘程序,扩大学校自主权。推进高校、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指导高校制定完善教师职称评价办法。开展第二批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范围。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及“卓越教师”“领航校长”培育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教研员能力提升工程,持续做好国家统编教材师资队伍保障工作。


       27.推进教育信息化提质升级。研制自治区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建设“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实施“互联网+教育”示范引领工程,重点建设2个左右“互联网+教育”示范盟市、10个左右“互联网+教育”示范旗县区、30个左右“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建立健全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实现“三个课堂”在中小学校(含教学点)的常态化按需应用。建设覆盖基础教育各学科的课程资源体系,丰富国家统编教材同步课程数字资源,录制2000节左右基础教育优质课程。持续推进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精品在线课程建设。加速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提升数据共享、数据治理、政务服务和业务协同能力,提高网上办事比例,实现高频教育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办、掌上办”,助推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


       28.提升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持续加大教育投入,督促盟市、旗县政府落实教育投入责任,确保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研究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积极推动高校化解债务。扩大社会投入,指导各地适时调整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完善高校学费标准。建立重点专项资金项目库,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修订制定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经费分配使用管理。调整完善学生资助政策,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升教育经费信息化管理水平,用好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加强日常监测调度,及时通报整改经费使用管理问题。按计划开展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守牢财务安全底线。


       29.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大安全理念,构建大安全格局,健全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校园安全三级联席会议机制,织密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安全工作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大力提升大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质量,紧盯学生心理健康和管理,严格落实交通、消防、卫生防疫、校园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等日常工作,从严从紧抓好“护校安园”“学生欺凌防治”等专项工作,深入开展防性侵、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从严从紧、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确保师生生命健康。


       30.加强厅机关自身建设。抓好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及支部学习,加强机关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专业训练、实践锻炼。以“作风建设深化年”为主线,进一步强化“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提高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引导离退休同志为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推进新时代关工委建设。做好《内蒙古教育年鉴》编纂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提高办理满意度。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创建节约型机关。


来源:内蒙古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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