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闻发布会
9月27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阿拉坦敖其尔作主题发布,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特木勒、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李占峰、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李晓秋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阿拉坦敖其尔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呵护好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这个主题既承载着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殷殷嘱托,也体现着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
国无魂不立,族无魂不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国家统一的思想基础,是促进民族团结的必要条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纵观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文明史,各民族长期交融汇聚、团结融合,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曾形象地指出,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千百年来,各民族共同开拓了伟大祖国辽阔的疆域,共同书写了悠久的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共同造就了中华民族的生生不息,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成为全党共同意志和全社会共同遵循。内蒙古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书写过“三千孤儿入内蒙”、“各族人民建包钢”等历史佳话,一直被誉为“模范自治区”。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9〕7号),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着力抓了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全区上下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矢志不渝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将民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民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发展,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物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我们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目标任务,着力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完善差别化区域政策,大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帮助“三少”民族发展,大力补齐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目前,全区48个民族聚居地区中的31个贫困旗、市全部摘帽,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民族都不能少。
三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社会基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大势。我们顺应形势、因应规律,准确把握新时期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积极探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新模式。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从1983年开始,连续37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并逐步将其纳入到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进一步加强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教育、中华民族发展史教育,注重讲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伟大实践故事,讲好都贵玛、廷·巴特尔等百姓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加强民族理论和政策研究,内蒙古大学入选国家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载体和方式,把工作重心下沉到苏木乡镇、嘎查村、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在基层打造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
四是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进一步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认同的基础,决定着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发展方向。我们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构建课堂教育、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在幼儿园开展了“立德育苗”活动,将爱我中华的种子植入儿童心间。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校开展了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七个一”活动,增进“五个认同”思想深入人心。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促进一体,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创新发展。深入提炼阐释草原文化中崇尚自然、守望相助等理念,深入挖掘少数民族文化中蕴含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更多养分。大力宣传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集大成、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强大精神纽带。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教育政策,坚定不移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五是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进一步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法治基础。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正在起草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定期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置”,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切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面对新时代民族领域的新情况新特点新挑战,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感恩奋进,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汇聚磅礴智慧和力量。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新时代模范自治区”主题教育活动,夯实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加快推进全面小康和现代化进程,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民族理论研究和阐释,推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理论根源越扎越深。持续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懂不懂民族工作、会不会搞民族团结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共同做好民族工作,形成强大合力。
再过几天,我们将迎来伟大祖国71岁的生日。70年沧海桑田、波澜壮阔,中华民族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各民族心手相连、砥砺奋进。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团结一心,守望相助,开拓进取,团结引领各族群众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呵护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当前,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请问,我区是如何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的?
特木勒: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开展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巩固了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一、精心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为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科学谋划顶层设计,为城市民族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2014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城市民族工作的重点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坚持试点先行,全面铺开,促进城市民族工作稳步前行。2012年,我区在包头市昆区、赤峰市松山区等4个地区开展了首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014年起,将试点城市增加至27个,并将试点工作扩展到全部城市。2015年,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开展了城市民族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2019年,在呼和浩特市开展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工作。通过开展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城市民族工作经验。坚持夯实社区基础,不断强化城市民族工作着力点。做到社区少数民族情况基本清楚,各族群众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心中有数,影响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排查,把社区打造成为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大家庭,有力地推动了各民族群众逐步由空间嵌入拓展到经济、文化、社会和心理嵌入。我区的城市民族工作将继续以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得来、稳得住、过得好、能融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政策和法治为保障,不断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不断创新方式载体,不断夯实基层基础,让城市更好的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的融入城市。
二、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和我区实施意见精神,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意识。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搭建更多载体。培树了兴安盟、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市和52个国家级、278个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了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今年9月是我区第37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各地区结合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我们将继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创建工作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以更好地融入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积极调动各族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积极性,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画好做大同心圆。
三、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为各族群众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不断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坚持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周、宪法日、法制宣传月活动,引导各族群众遵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保证各族群众平等享受权利、平等履行义务。不断畅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渠道,认真做好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我们将继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健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依法维护民族团结。
内蒙古日报社记者:学校的根本在于立德树人。请问,我区如何从娃娃抓起,让中华民族共同体体意识进课堂进头脑,把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从小学到大学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全过程,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
李占峰: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正如你所说的,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一直以来,全区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全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特别是,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区和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我区始终重视培养广大青少年的民族团结意识,坚持从小抓起、从娃娃抓起,遵循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注重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把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不断铸牢各族学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是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体责任。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育人全过程,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教育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责任层层落实,确保相关工作做到日常、做到个人。
二是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大中小学思政课建设,深入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我们还结合自治区实际,在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开设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比如,在小学开设了《中华大家庭》《民族常识》、初中开设了《民族政策常识》、高中开设了《民族理论常识》、高校开设了《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相关课程,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课程体系,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全覆盖。现阶段,我们正在积极稳妥推进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在加强双语授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指导,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和师生权益保障等方面,将采取有力举措、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为学生未来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是加强爱国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各民族文化的育人元素,引导各民族学生不断增强“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去年以来,我们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线,在大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了“爱祖国担大任做新人”主题教育,组织了“我和我的祖国”校园快闪、“青春为祖国歌唱”网络拉歌、“身边的感动”“祖国好、家乡美”校园影视作品展播等活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级各类学校将全民抗“疫”中涌现出来先进人物、感人事迹、家国情怀等元素有效融入课堂,用心讲好战“疫”思政课,进一步激发了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爱国之情、强国之志、报国之行。秋季开学前后,我厅还会同宣传部、团委等部门,在全区大中小学广泛开展了“同升国旗、同唱国歌”“石榴籽在行动、争做新时代好队员”“践行守望相助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把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向深入。
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抓在日常、抓在经常,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不断深化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七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每个学生参加一次实践活动,学习一个典型模范、讲述一个故事、学唱一首歌曲、撰写一篇作文、参观一次展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宪法宣传周”“民族法治宣传周”“小手拉大手,争做合格公民”“爱祖国、反分裂、保稳定、促和谐”等系列活动。通过举办民族团结教育专题形势报告会、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知识竞赛、双语诵读、观看影视片、文体活动等多种方式,增强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影响力、感染力。
五是强化网络育人功能。强化网络意识,不断提高建网用网管网能力,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学生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遵守网络行为规范,养成文明网络生活方式。推动网络信息技术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有机融合,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校刊、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校内媒体,鼓励支持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片、微视频、微电影等,扩大中华优秀文化精神产品、民族理论创新成果的传播,使互联网成为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构筑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载体。
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区教育系统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请问,我区在文化大区建设如何立足地区文化建设实际,更加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搭建促进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李晓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再次强调,要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如果说,综合国力提升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硬实力”,那么,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软实力”。作为自治区文化主管部门,近年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着眼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特别是增强文化认同感。
一、提供优质文化产品,营造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文化环境。比如,我们推动民族文化与现代科技融合,实施了“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借助覆盖35个旗县、遍及农牧区的1692个数字加油站,将大量优秀的蒙古语、汉语数字文化资源全天候地提供给广大农牧民群众,让基层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享受到中华优秀文化和农牧业适用科技信息、生产生活信息,目前服务面积达60多万平方公里,惠及农牧民300多万人。又比如,我们为全区国贫旗县配备了流动图书车、文化车,为乌兰牧骑配备流动舞台车,各地利用流动文化设备,深入农村牧区广泛开展弘扬时代主旋律、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文艺演出、图书阅览等活动,这些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题突出,深受广大农牧民群众喜爱。据统计,2019年全区利用流动舞台车、文化车演出5188场次,观众273.47万人次;流动服务书刊借阅30.75万人次,借阅52.44万册次。
二、促进文化交流交往交融,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引领力和感召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对中华文化认同,能够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近年来,在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方面,我们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集力量,用优秀文化产品振兴人心、鼓舞士气,大力组织开展品牌文化活动,提供优秀文化产品,以文化人,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比如,每年组织各艺术院团“百团千场下基层”惠民演出活动1500多场次。近三年组织开展“戏曲进乡村”演出4000余场,观众50多万人次。每年组织举办原生态广场舞大赛、中老年合唱节、书法美术摄影展览等导向性示范性群众性文化活动。2018年以来,连续举办的“守望相助好家园—全区农牧民文艺汇演”,各地组织基层演出4000多场次,参与农牧民400多万人次。
文化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不竭精神动力和强大智力支持,能够在传承和保护中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民族文化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民族文化强区、小康文化建设为目标,积极保障和维护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继续立足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完善文化服务设施,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提升文化建设水平,让全区各族群众有更多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实践杂志社记者:我区是如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各项民族工作,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的?
特木勒: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带领各族人民不懈奋斗,全区始终保持了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良好态势,各族人民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帮助,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长期呵护了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深情牵挂内蒙古各族人民,高度重视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多次就事关自治区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工作作出指示批示,为做好内蒙古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化深情关怀为前进动力,带领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谱写了“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壮丽篇章。
一、始终坚持宣传教育,润物无声,以凝聚思想共识增进民族团结
结合内蒙古在党的领导下成立我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光辉历史,传承草原儿女心向党、坚定不移跟党走的红色基因,挖掘最美草场献航天、养育三千孤儿等民族团结典故,讲好民族团结进步内蒙古故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各族干部群众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校园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重要阵地,使爱我中华的种子深深植入各族青少年心中。在全区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事迹,大力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唱响网络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不断增强各族群众“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共识。
二、始终坚持创新载体,常做常新,以典型示范引领民族团结
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载体,坚持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推动创建进机关、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大力培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目前有兴安盟、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市,有52个国家级、278自治区级、2491个盟市级、2728个旗县级示范区示范单位,形成互相学习、互相赶超、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的良好氛围。同时,注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目前已有9个国家级、16个自治区级、83个盟市级、55个旗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阵地进一步加强。从1983年至今,已召开9次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1925个模范集体和2542名模范个人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188模范集体和201名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成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战线的一面旗帜。
三、始终坚持人民至上,造福人民,以发展促进民族团结
自治区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牧业旗县、边境旗市、“三少民族”自治旗、民族乡和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其他地区的支持和帮扶力度,完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重大生态保护工程的投入。深入开展兴边富民行动,1998年到2020年,共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5.24亿元,极大加快了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进程。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7年多的艰苦努力,贫困人口从2013年的157万人减少到2019年的1.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贫困人口从86964人降至3020人。贫困发生率由11.7%下降到0.11%,实现所有贫困旗县、贫困嘎查村全部摘帽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人不少、一个民族不少。
多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族群众风雨同舟、砥砺前行,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和实践不断丰富完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工作的物质基础更加雄厚,维护民族团结人人有责的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增强,连接各民族的文化情感纽带更加牢固。在2020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全区上下团结一致,各族群众携手奋战,各族医护人员踊跃支援湖北,与湖北人民同呼吸、共患难,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谱写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壮丽凯歌。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第三次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殷切希望内蒙古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继续走在前列,给全区各族干部群众以巨大鼓舞和鞭策。我们要牢记习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发扬一往无前、吃苦耐劳的蒙古马精神,精心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来源: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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