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于11月22日开始
我区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于11月22日开始进行。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于11月22日9时—26日17时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进入“报名报考系统”办理毕业申请并上传有关资料。
为方便考生以及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毕业申请采用考生网上提交资料的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本人确认签字的《毕业审核表》以及身份证的扫描件,要求图像清晰,字迹可辩。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须上传前置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在申请毕业前,请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如发现有误,按照《关于做好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更正的通知》(内招考办[2019]23号)要求,持证明材料原件到考籍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更正申请,不得自行在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审核。
凡发现有伪造、涂改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中。
请申请毕业的考生及时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自〔2021〕25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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