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托育机构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国家卫健委明确4个重点
为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近日,国家卫健委印发通知,要求从严从紧抓好秋冬季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婴幼儿安全和健康。
跟教育小微一起来看通知要点——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和重要性,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结合托育机构人群特点,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压实托育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婴幼儿家庭的监护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积极做好秋冬季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要指导托育机构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和管理制度,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明确防控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卫生消毒、疫情报告、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等日常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实际,依法依规、科学做好收托安排。
各地要按照《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指导托育机构加强人员管理,做好收托婴幼儿的健康核查、体温检测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加强环境管理,重点做好婴幼儿生活区域的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及食品饮用水管理和垃圾分类;加强监测预警,做好流感等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托育机构未按规定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要依法依规查处,责令限时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确保托育机构疫情防控无死角,保障婴幼儿健康安全。
来源 | 国家卫健委网站
-
2022-02-08
速递!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全文来了
2022年,教育工作怎么干?2月8日,《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发布,具体内容有哪些?
-
2021-11-19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22年1月1日施行
2021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2021-11-10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重要公告!
根据《关于调整医疗机构就诊人员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内卫医字〔2021〕588号)要求,即日起,不再对来呼和浩特市医疗机构就诊的门急诊就诊人员核验核酸检测证明,就诊人员应配合医疗机构做好扫码(...
关于我们
总部电话:
0471-4816262
总部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39号
预约报名